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倡議行動

2024國際工殤日

給新勞動部長出考題
職災家庭的需求與照顧,妳要如何解決?
428國際工殤日行動記者會

據勞保1980~2023年間總計,職災死亡高達兩萬兩千六十七人,失能為十五萬八千八百二十二人,代表這期間造成了十八萬零八百八十九個的『職災家庭!』,但有人關心他們現在的生活狀況嗎?

2022年5月1日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及保險法上路,雖對於立法後發生職業災害的勞工多了一些照顧,如失能年金、家屬年金、醫療看護補助、失能照顧補助、職能復健津貼、退保後確診職業病照顧等等,根據工傷協會這半年的調查發現,新法前發生的RCA前職業病員工、老礦工、過勞勞工、電擊失能員工、職災往者家屬等,都沒有獲得任何新法的照顧,致使生活照顧、就業困難、經濟上、醫療上、心理上,持續惡化中,我們不禁要問,難道我們是新法孤兒嗎?

因此,在4月28日國際工殤日前夕,工傷協會帶領這些新法孤兒,來到立法院請立委幫忙討個公道!

工傷協會這半年的調查發現問題如下:

  1. 職災亡者單親家庭關懷與照顧問題:曹女士的先生,因在工地施作油漆工程墜落往生,當時還有一個國小女兒,現在已成年出外工作,無法照顧她。現在已六十六歲,持續在從事低薪清潔業,長期有慢性病,時常跌倒,成為工傷協會長期關懷對象,吃的也都是不健康的外食,這樣的慢性自殺,不是我們所樂見的!
  2. 前中油潛水夫工人孤獨死:四月十六日54歲朱員租處傳出異味,房東到場處理,發現朱員躺在床上身亡,一半的臉已長滿蛆,令姊姊感到傷痛!我們不禁要問,朱員為了台灣的能源安全維修海底油管18年,最後罹患潛水夫病,又病發職業性心臟病,經過多年法院判決,潛水夫病勝訴,最嚴重的職業心臟病敗訴,導致判決過後所獲得金額不多無法照顧自己身體,工作也被中油以契約到期非法解僱,之後因身體問題也無法找到工作,只能承接一些少錢少勞動的工作勉強過活!也因工傷問題與妻子離婚,加上經濟入不敷出,無法繳房貸,最終房子也沒有了,與姊姊、弟弟也很少主動來往,最後自己一個人租屋獨居,是工傷協會關注的個案之一,在2月底時住院,本會進行關懷,提供慰問金,因本會無法提供密集關懷,導致他最後孤獨而死!
  3. 感電工人的家庭負擔:陳員十六歲就因工作感電,導致雙手截肢,長期需要家人照顧,他不禁感概的說:雇主只提供一次性買斷慰問金之後,都是家人及太太在負責,我後續的照顧,現在新法上路,我沒有失能年金、醫療看護補助、失能照顧補助等等法規上的保障,這樣公平嗎?為什麼之後的職災家庭有得照顧,而我們家就沒有呢!另一名桃捷感電工人曾員表示:現在大家在享用桃捷時,有人會在乎的如何重建失能生活嗎?
  4. RCA職業性癌症醫療照顧問題:雖然我們打贏官司了,我們現在看病還是得用健保而不是雇主繳的職業災害保險費,看病仍舊是自付額?生病還要找自己家人照顧,新法的各項給付,我們都無法使用,這樣公平嗎?
  5. 老礦工的醫療與生活照顧:周老礦工說,得到塵肺症是一個很痛苦的發病過程,如同時時刻刻在溺水吸不到空氣,抱著空氣瓶求生,但,勞保只給一次性失能給付後就不管了,之後的醫療、生活費用的支出,是希望我們自生自滅!這樣對嗎?
  6. 還有過勞工人的長照問題控訴:聲寶公司前業務郭員因超時工作與壓力,導致過勞腦溢血重度失能,當年才34歲,之後在家由媽媽照顧十年,因媽媽年紀大決定到政府委託的機構照顧,這才減緩的家裡長照的壓力,機構也接手照顧十年有了,但,賠償金、自身存款、媽媽的儲蓄等等,也都用完了,現在郭員想積極就業或創業,新法上路,他也沒得到任何幫助?加上現在所用社會救助資源、健保就醫資源,哪一個是當初公司出的呢?這不是讓公司盜取國家與社會資源嘛?

當天現場還會有其他職災勞工與家屬控訴….

最後,我們希望三黨團可以接受我們陳情,要求行政院勞動部來立法院提出解決方案,本會可以參與討論並提供意見,來為台灣十八萬多的工殤家庭創造有尊嚴的職災照顧!


428國際工殤日行動後續

原民職災不能只靠勞工承擔:從行政院倡議到臺灣職安卡制度檢討

2026年4月28日國際工殤日,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與基隆市原住民族生活互助協會,偕同工殤家屬、原住民族團體、工會及關心職業安全的夥伴,前往行政院追悼因工作而受傷、失能及死亡的勞動者,並要求政府正視原住民族勞工長期面臨的高職災風險。

這場行動延續阿美族青年拉外・阿立克工殤案的追問:原住民族勞工大量投入營造、鷹架、模板、拆除、搬運及其他高風險工作,卻經常處於點工、臨時工班、層層承攬及投保不足的環境。當事故發生後,勞工與家屬還要面對醫療、收入中斷、雇主責任推諉,以及不知道向誰求助的困境。

拔耐・茹泥老王理事長於行政院前說明原民勞工職災處境
拔耐・茹泥老王理事長於行政院前說明原民勞工職災處境

從拉外案看見原民勞工的制度風險

2025年臺北跨年晚會舞台搭設期間,拉外・阿立克因工作墜落不幸往生。案件發生後,家屬與民間團體持續要求政府檢討舞台工程的承攬管理、勞工投保、教育訓練及職災後續協助。

經持續倡議,臺北市政府同意讓原住民族勞工優先參加臺灣職安卡課程,並提供第一次受訓3,000元、回訓1,500元的補助,以降低按日計酬勞工因參訓所承受的工資與交通損失。

這項政策證明,職災預防不能只是要求勞工「去上課」,政府也必須看見勞工參訓所付出的實際成本。

工殤家屬及原民代表於現場共同說明訴求
工殤家屬及原民代表於現場共同說明訴求

428行動提出的核心訴求

我們在428國際工殤日要求中央政府:

  1. 強化原住民族勞工的職災保險納保及投保查核。
  2. 建立原住民族別、行業別及事故類型的職災統計。
  3. 將職災預防教育送進部落、教會、都會原民社區及高風險工作現場。
  4. 補助原住民族勞工參加臺灣職安卡所造成的工資、交通及生活成本。
  5. 建立職災即時求助、醫療、法律、社福及個案轉介機制。
  6. 由原民會、勞動部及相關機關建立跨部會的原民職災政策協調機制。

原民勞工需要的不是一次性的宣導,而是從預防、投保、通報、補償到家庭支持的完整制度。

工會、工傷團體與原民團體共同聲援原民職災訴求
工會、工傷團體與原民團體共同聲援原民職災訴求

勞動部如何回應?

勞動部在2026年5月12日的正式回文中表示,雇主應對勞工實施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;若勞工由雇主指派至外部單位參訓,訓練費用應由雇主負擔,並宜以公假方式辦理。至於工資是否全額給付,勞動部則表示依勞雇雙方約定,如有違法情形,勞工可以向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。

勞動部也表示,未來將逐步要求營造業新進勞工,包括原住民族勞工,在到職前完成臺灣職安卡訓練,才能進入工地作業;同時將透過原民就業服務辦公室、地方政府及相關宣導管道,加強原民勞工的職災預防教育與服務轉介。

勞動部回文並引用職災保險資料指出,112年至114年間,原住民族職業災害死亡案件以營造業占比最高,約占48.9%;事故原因則以墜落、滾落最多,約占55.6%。這些數據再次顯示,營造業及高處作業是原民職災預防最迫切的工作。

工傷協會代表於現場說明勞動部與原民會應負的制度責任
工傷協會代表於現場說明勞動部與原民會應負的制度責任

「雇主應負責」為何仍無法解決點工勞工問題?

勞動部要求雇主負擔訓練費用及提供公假,原則上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責任。然而,這項說法沒有完整處理營造業大量點工、臨時工班與無一定雇主勞工的處境。

許多營造業勞工並不是先被公司僱用,再由雇主指派去受訓。實務上,營造公司、人力業者或工頭在找人時,通常會優先找已持有臺灣職安卡的勞工。勞工必須先自行報名、先完成訓練,才有機會取得工作。

當勞工參訓時,勞雇關係可能尚未成立,自然很難要求某一位雇主負擔課程費、公假或當日工資。結果便是最弱勢的點工勞工,必須自行承擔一天沒有收入、交通與餐費等成本。

職安新制給企業緩衝,不能讓勞工承擔全部成本

職安署公告,營造職安新制原定自2026年7月1日施行,勞工須完成至少6小時的營造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取得臺灣職安卡,才能進入工地。考量事業單位尚需適應,制度施行後設置一年緩衝期,期間以宣導與輔導為主;對中小型營造事業單位及無一定雇主勞工,則規劃提供免費訓練課程。

我們支持勞工在進入高風險工作前接受安全教育,但免費課程只解決課程費用,並沒有處理勞工參訓當天的工資損失。

政府願意給事業單位一年適應期,也應看見勞工為取得職安卡所承受的經濟代價。不能一方面要求勞工「先受訓、後上工」,另一方面卻讓原本應負責教育訓練的營造公司、派遣業者及工頭,直接使用已自行受訓的勞工,不必負擔任何成本。

地方政府提供參訓補助,是現階段避免弱勢勞工被排除於工作機會之外的重要措施;但這不能成為雇主免除教育訓練與職安責任的理由。

428行動結束後,工會、原民團體及工傷團體共同合影
428行動結束後,工會、原民團體及工傷團體共同合影

我們的後續主張

  • 提供原住民族勞工充足、固定且方便參加的臺灣職安卡課程。
  • 補助第一次受訓3,000元、回訓1,500元,彌補按日計酬勞工的收入損失。
  • 建立雇主實際負擔訓練費用、公假及工資成本的查核制度。
  • 防止營造公司以「只僱用已持卡者」的方式,將訓練成本轉嫁給勞工。
  • 建立原民職災通報、醫療、法律、社福及家庭支持的跨機關服務。
  • 公布原住民族別、產業別及事故原因的職災統計,作為預防政策依據。

職安教育是預防職災的重要工具,但不能成為政府與雇主卸責的工具。

不要只替企業設緩衝期,也要替勞工建立補償制度。
不要讓最弱勢的點工勞工,獨自承擔職安新制的全部成本。

活動照片

更多2026年428國際工殤日行動照片,請見:

428國際工殤日行動完整相簿